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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分院和海宁法院举办东方学院与海宁地方首次乒乓球友谊赛
时间:2011-11-24 14:00:08   阅读:          

东方学院搬迁海宁长安新校址已经一年有余。在此一年多时间里,法政分院积极展开与海宁地方司法行政机关的联系合作,得到了校方和海宁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也取得了一些成果。为了加强法政分院与有关单位的联系,密切彼此交往,增进双方友谊,上周六(11月19日)下午,法政分院和海宁市人民法院举办了一场乒乓球友谊赛。这也是东方学院迁入新校址以来,和海宁地方举办的首次乒乓球友谊赛。

法院和法政分院各派出4男4女8位选手参赛,先在5号教学楼1楼的乒乓教室进行单打预赛。然后,再移师5楼的法政分院工会活动室,进行冠亚军及三四名比赛。经过3个多小时的激战,最后法政分院韩娟老师和海宁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夏洲娜法官、海宁法院办公室张仁叶法官和法政分院于贤登老师分获女子和男子的冠亚军,法警大队戴芳警官、海宁法院卢永明副院长分获女子及男子组第三名。东方学院王记清副书记和海宁法院俞金华副书记作为各自的领队自始至终观看比赛,并为各位优胜者颁发奖品。比赛在热情友好中进行,最后双方约定明年在海宁法院举办东方学院法政分院与海宁市人民法院第二届乒乓球友谊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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