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4日,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法政分院大学生社区矫正志愿者联合海宁市司法局长安司法所开展“一二·四法制宣传日”普法进社区活动。活动主题“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活动当天,海宁市司法局长安司法所普法队伍与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大学生社区矫正志愿者在海宁市长安镇老庄村、新民村、褚石村专设法律宣传点,实地开展普法活动。普及的法律内容包括婚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税法、合同法。法律宣传者们在发放法律宣传册的同时,给村民们讲解法律法规,并提供了法律咨询。
活动中,村民们积极参加,反响热烈。通过这次活动,我院的志愿者们在长安司法所法律宣传者们的带领下,得到了更好的实践,同学们将课堂上的理论知识运用到了实际当中。同时,也加深了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与周围村落的联系,使学院更加融入本地人民与本地文化。这次活动使村民们充分认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性,为基层法律宣传、为大力提升基层人民的法制观念作了一定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