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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人民法院巡回审判在我院开庭
时间:2011-12-21 09:30:38   阅读:          
(通讯员 周婕)12月15日下午,海宁市人民法院巡回审判在东方学院开庭,并在3号实验楼1楼举行“海宁市人民法院东方学院巡回审判点揭牌仪式”。海宁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汤文良、政策研究室裘靖飞主任、长安镇潘庭长、东方学院副院长王金安、法政分院院长杨大春、党总支副书记叶颖蕊、分院办公室主任祝丽萍及09 、10级法学与行政管理学生出席。
王金安副院长在揭牌仪式中就海宁市人民法院将巡回审判点设在我院,对我院“活力东方、魅力东方、实力东方”的校园建设进行指导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并就法政分院在对学生专业培养方面给予肯定。法院副院长汤文良在仪式中表示,海宁市人民法院现处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需要法学理论界的支持。此次将巡回点设在东方学院,不仅是为东方学院学子搭建实践平台,积极配合学院培养拥有扎实专业知识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学人才,也是将司法实践与法律研究巧妙结合,促进法院自身发展。

王金安副院长与法院副院长汤文良代表双方单位揭牌。
随后,全体成员移步模拟法庭,进行真实案件旁听。本次案件为“陈水芬诉六位被告意外重伤损失赔偿案”,为民事案件。整个审判近两小时,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和代理人尽责尽力,据理力争。法官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法庭审判规则组织审判。我院在场师生严格遵守《法庭规则》,认真旁听。亲身体验法庭审理现场,使在场学生简洁直观地学习到了案件审判的完整程序,也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庄重、严谨和专业技术性,加深对法学专业的理解。

本次与海宁市人民法院合作的巡回审判点设立系第四届“法政文化月”的系列活动之一。同时也是法政分院继在第三届期间成功签约“东方学院法律教学实践基地”、“海宁市人民法院司法审判理论研究基地” 后的又一次成功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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