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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选送5名学生赴海宁市人民法院集中实习
时间:2024-11-06 10:27:00   阅读:          

为进一步强化法校良性互动,实现司法实践与法学教育的互促共赢,推动我院与海宁市人民法院的法治人才共育战略合作向纵深发展11月5日上午,法社院副院长梁美英副教授和教学秘书郑明武老师带领23法学C1班王慧杰、陈羽玲、童佳洁、吴霞、钟佳莉五位同学前往海宁市人民法院进行为期2个月的集中实习。

海宁市人民法院政治部宋杰主任和张凤妹副主任热情地接待了师生一行。宋主任表达了对我院支持海宁法院工作的感谢,并表示岗位实习一方面能让学生沉浸式参与司法辅助人员日常工作,切实有效提升司法实务能力,另一方面也有助于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可谓是互利共赢。张主任向实习生们介绍了实习期间的工作安排和纪律要求。五位实习生将被分配到行政庭、民三庭、立案庭和长安法庭进行岗位实习。

梁老师简单介绍了五位实习生的基本情况,希望各位同学能珍惜此次实习机会,“多看、多问、多记、多想、多学”,切实提高司法实务技能,为将来走向工作岗位积累宝贵的经验。随后,在政治部工作人员的引见下,五位实习生与各庭室的其他法官、书记员进行了简要的认识与交流。

据悉201012月签署合作共建协议书以来,我院与海宁市人民法院已形成包括联合举办海宁法治论坛、巡回审判、学生集中实习、观摩庭审、青年教师挂职锻炼、法官走进课堂等内容的系统化、持续性合作共建体系。在此基础上,202310月,我院与海宁市人民法院开启法治人才共育战略合作,按照校地合作协同育人新模式成立“法官助理培养班”,精准培养司法实务人才。此次选派优秀学生赴法院进行岗位实习正是双方法治人才共育战略合作中的共建内容。今后,双方将持续在课程教学、岗位实习、人才输出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

(撰稿:王慧杰; 初审:郑明武; 终审:梁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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