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教学管理
      教务通知
      教学安排
      教学建设
      实践教学
      考试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管理 >> 教务通知 >> 正文
法政学院关于疫情期间2022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
时间:2022-04-18 10:02:08   阅读:          

鉴于疫情防控的需要,根据我院《关于2022届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几点提示》精神,特制订法政学院2022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相关补充规定。

一、毕业实习形式

毕业实习分为:校外实习和校内实习两种。

校外实习分为远程办公和现场办公。

校内实习分为课题实习(参与指导老师课题,或者指导老师布置课题)和虚拟实习。目前没有可以远程办公的实习单位或者没有课题参加的同学,可以选择虚拟实习。

二、毕业实习要求

(一)校外实习

学生自愿到校外实习单位现场办公实习的,指导老师要尽到安全注意告知义务,学生实习期间务必保障自身安全。

已经完成毕业实习任务的学生,按照规定及时完成毕业实习手册、毕业实习报告撰写、校友邦系统录入等工作。

(二)校内实习

1.课题实习

学生可通过参与指导老师主持或参与研究的课题;指导老师给学生布置研究课题的方式完成校内实习。课题方向、题目的选定可与指导老师沟通确定,也可由指导老师确定。

2. 虚拟实习

1)法学专业

依托学院购置的“法律实务综合模拟软件”,选取刑事、民事、行政等领域的典型案例进行模拟演练。各实训项目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各自分别自主进行,锻炼其独立分析和解决法律实务问题的能力。指导教师在实验开展过程中,主要考察学生的角色适应性、分析问题的逻辑性和思路的准确性、法律文书写作能力以及案件处理方案的适用性等。

每个实训项目平均时间为两周,一个实训项目可折抵毕业实习时间两周。

2)社会工作专业

模拟运作与管理一个社会服务机构,对社会服务机构的规划、社会服务方案的策划、人才资源的管理、 筹资管理等环节进行模拟演练。各实训项目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各自分别自主进行,锻炼其独立运作与管理社会服务机构的能力。指导教师在实验开展过程中,主要考察学生的角色适应性、分析问题的逻辑性和思路的准确性、专业写作能力以及相关方案的适用性等。

每个实训项目平均时间为周,一个实训项目可折抵毕业实习时间周。

三、学生毕业实习成果

(一)校外实习

参加校外实习单位现场实习的学生,仍依托“校友邦”平台完成:注册认证、提交实习岗位(实习第一周上传企业盖章的《学生毕业实习单位联系情况反馈表》)、提交周志(8篇)、提交实习报告、成绩鉴定(实习最后一周上传盖章文件)、生成实习手册。

在《法政学院关于2022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2021.10.29)发布前,已经完成毕业实习的学生仍可提交纸质版毕业实习手册和毕业实习报告。

(二)校内实习

1.课题实习

参与毕业(课题)实习的学生,需要提交毕业(课题)实习手册、毕业(课题)实习报告和课题参与佐证材料作为毕业实习成果。

毕业(课题)实习手册是指导、安排学生参与课题,记录课题参与实施情况,进行课题实习考核的基本教学文件。

学生参与课题实习实习手册,应按课题完成进度记录实习内容,实习结束后由校内指导教师完成对学生的实习考核。

毕业(课题)实习报告是学生对毕业课题实习的系统性总结,是考核学生课题实习效果的基本依据。实习报告应包括:(引言;一、课题介绍;二、课题完成主要过程和主要内容;三、课题实习中的主要收获和体会;结语。)毕业课题实习报告的撰写格式参见《法政学院论文及实践报告格式规范(2020年10月)》。

毕业(课题)实习佐证材料是学生参与或完成课题实习的证明材料,用以证明学生参与课题实习的真实情况。佐证材料可以是课题报告,也可以是课题参与记录等。

2.毕业(虚拟)实习

参与毕业(虚拟)实习的学生,需要提交毕业(虚拟)实习手册、毕业(虚拟)实习报告和虚拟实习实验报告作为毕业实习成果。

毕业(虚拟)实习手册是指导、安排学生参与虚拟实习,记录虚拟实习参与实施情况,进行虚拟实习考核的基本教学文件。毕业(虚拟)实习手册,应按虚拟实习项目进度记录实习内容,实习结束后由校内指导教师完成对学生的实习考核。

   毕业(虚拟)实习报告是学生对毕业虚拟实习的系统性总结,是考核学生虚拟实习效果的基本依据。实习报告应包括:(引言;一、虚拟实习介绍;二、虚拟实习项目完成主要过程和主要内容;三、虚拟实习中的主要收获和体会;结语)。毕业虚拟实习报告的撰写格式参见《法政学院论文及实践报告格式规范(2020年10月)》。

毕业(虚拟)实习实验报告,由实习平台自动生成,学生完成实验后导出提交。

(三)毕业实习反馈表

1.参加校外实习,校外实习按照“校友邦”平台要求操作。

2.参加校内实习(课题实习、虚拟实习),毕业实习反馈表由指导老师在反馈表上填写考评意见、二级学院盖章。

四、特别说明

(一)部分学生已开展线下实习,疫情期间无法复工实习,结合专业特点和前期实习表现,毕业实习学分认定参照以下规定执行:

1.实习5(含5周)以上,且已达到毕业实习实务能力培养目标的,提交毕业实习手册和毕业实习报告,认定完成实习

2.实习3周(含3周)以上5周以下,符合下列方案之一,认定完成实习条件:

方案一:除了需要提交毕业实习手册和毕业实习报告之外,还需要提交毕业实习作业。毕业实习作业可以是案例分析报告、专业调研报告等在毕业实习中对专业理论与专业实践的思考或总结。

方案二:除了需要提交毕业实习手册和毕业实习报告之外,还需要完成一个虚拟实习实验项目。在毕业实习手册中,除记录实习内容之外,还需记录虚拟实习参与实施情况。在毕业实习报告中,应系统性总结实习的主要收获和体会,要求对问题有一定的分析。

3.实习3周以下,认定完成实习条件:

除了需要提交毕业实习手册和毕业实习报告之外,还需要完成两个虚拟实习实验项目。在毕业实习手册中,除记录实习内容之外,还需记录虚拟实习参与实施情况。在毕业实习报告中,应系统性总结实习的主要收获和体会,要求对问题有一定的分析。

(二)部分同学尚未开始实习,疫情期间无法开展校外实习,毕业实习学分认定参照以下规定执行:

方案一:课题实习。需要提交毕业(课题)实习手册、毕业(课题)实习报告和课题参与佐证材料作为毕业实习成果。

方案二:虚拟实习。必须完成至少4个实验项目,提交毕业(虚拟)实习手册、毕业(虚拟)实习报告和虚拟实习实验报告作为毕业实习成果。

 

 

法政学院

2022年4月11日

 法政学院学生毕业课题实习情况登记表.doc

 法政学院学生毕业虚拟实习情况表.doc

版权所有©2008-2019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法政学院 浙ICP备0606060606号 技术支持:西安博达

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连杭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2号 邮编:314408 电话:0573-87571213

您是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