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管理方法》(浙财大东〔2017〕168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申请学生的在校表现,结合申请人条件认真组织评审,遴选出东方学苑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
现将公示如下:16法学1班 罗文倩
17法学1班 陆吉丽
公示截止到2019年10月12日下午16:00,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于截止时期前反馈到吕欢老师。
法政分院学生工作部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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