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干部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法政分院实际情况,在民主推荐、自荐及选举的基础上,经分院考察研究,拟任命以下同学担任学生会学生干部,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主席团:
主席:王善坤
副主席:杨颖婕 陆巍优 刘杰
主席助理:王培新 陈依曼 刘哲
办公室:
主任:张源
副主任:张亚杰
部长助理:豆琪晴 高佳娜
干事:刘滨伟 祝函文 乔望梅 吴媛婷 金灏 叶传德 夏天
郝旭 毛倩倩 周灵 章钰婷 张嘉玮 楼雨佳
学风建设部:
部长: 王赟丹
部长助理:徐思宇 王磊
干事:陈娟 金建 胡嘉诚 陈翔宇 黄敏 郑文洁 金璧辉
费则妮
生活部
部长:王晓燕
副部长:叶卫青
部长助理:应依莲 魏超
干事:曹珍珍 钱丹婷 周航 徐夏韵 骆沉 董恬怡 林亚兰
文体部:
部长:任津科
部长助理:陈琦 徐晟 卢招娟
干事:周立 朱佩珍 冯秋翔 黄海帆 梁怡鑫 施展 王鑫 魏芹 徐斌 张戴新 张紫贤 郑曼亭
外联部
部长:李旭明
副部长:丁丹南
部长助理:金敏铭 刘诺溢然
干事:陈殊琦 陈逸涛 杨菲菲 寿泓娇 王玲萍 朱倩倩 邓兰娟 沈玮 蒋艺超
本决议从今日起生效。以上同学考察期至本学期末。望以上学生干部能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为法政分院学生会谱写新的篇章。
法政分院学生会
二○一三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