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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学年法政学院德育类荣誉称号初评公示
时间:2022-10-13 13:13:39   阅读:          

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21〕121号)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20〕109号)文件精神,学院成立评奖评优审核管理小组,结合学院评奖评优细则,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根据每位学生实际情况,逐个审议,排定名次并且根据名额要求,确定名单。现将各班名单公示如下:

详情见附件。

 

公示期为3天,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于202210月2312:00前反馈到法政学院509办公室。





法政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10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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