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德育记实量化考核办法》(浙财大东〔2022〕129号)文件精神,二级学院成立德育量化考核工作小组。经学生根据本人德育践行实际情况,结合德育素质考核标准,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德育记实量化考核申报表》,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班级考核小组根据每位学生情况,对照考核办法,逐个审议,计算出德育成绩,并排定名次。现将各班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3天,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9月25日12:00前反馈到法政学院509办公室。
法政学院
202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