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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党总支关于接收中共预备党员的公示
时间:2019-06-03 10:00:00   阅读: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党委关于党员发展的要求,经政审、组织谈话等程序,拟将方诗艺等14位同志接受为中共预备党员,现予以公示并接受广大群众建议和监督。公示期为201963日至2019610.

名单公示如下:

16法学1班: 方诗艺 张昊妍

16法学2班: 章泽锋 管益楠

16行政管理班:高海波 杨怡洁

17法学1班: 庄濮毓 俞佳寅

17法学2班: 徐洺铭 洪思宇

17社会工作1班:陈婉莹 沈迪尔

17社会工作2班:戚昊媛

若对以上公示对象有异议或认为其不符合党员发展的标准和要求,可将具体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向法政分院党总支反映:

1,将有关情况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支部意见邮箱834307492@qq.com,邮件可以匿名形式发送。

2,以电话等方式向法政分院5509办公室(0573-87571214)反映。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总支部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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