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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集中教育
时间:2016-04-24 10:34:38   阅读:          

2016年4月20日上午,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社区矫正志愿者团队进行了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志愿者活动。初春的校园里,早上下着雨,依然有点寒意,但阻挡不了成员们进行活动的热情,大家早早在校门口集合,一起前往活动地点海宁市长安司法所,协助司法所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规范矫正人员的行为。

在此次活动中,志愿者周满霞结合矫正人员情况,进行了关于刑法第九次修正案的普法教育,列举了此次修正案中的五个亮点,例如加强了对人身权利的保护,以及加大了对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等。希望通过此次活动,可以加强矫正人员对于法律的认知且了解到最新的法律讯息。之后,志愿者们与矫正人员一起观看了法律教育视频。

此次活动是大一新成员加入志愿者团队后参加的第一次活动,在学长学姐的带领下,了解了社区矫正集中教育活动,对于这个团队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锻炼了自身能力,提高了个人素质,增强了社会责任感,收获颇丰,志愿服务就是奉献社会、服务他人的一种方式,是传递爱心、播种文明的一个过程。对于接受服务的人而言,是感受社会关怀、获得社会认同的一次机会;对于社会而言,是提升社会文明风气、促进社会和谐的一块基石。期待在以后的活动中可以增长更多的经验和能力。

最后,志愿者与结对对象进行了短暂而愉悦的交流了解,并进行了合影。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当下,作为预备法律人的我们应该更好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力量。志愿者们应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敬业奉献,不断进取,在帮助他人的同时提升自己,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投入到社会工作当中。更需树立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念与做出正确的价值选择以更好服务社会及他人。希望大一新成员能尽快融入社会矫正工作,为社会矫正团队注入新力量。推动社会矫正工作更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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