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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有朝阳,花自芬芳——3月社区矫正第一次集中教育活动
时间:2017-03-10 13:20:48   阅读:          

3月9日,为将普法教育活动融入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矫正之中,法政分院社区矫正志愿者在长安司法所的组织带领下,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在长安司法所开展志愿普法活动,切实将普法、矫正工作紧密结合。

开始之初,现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李老师进行了本次社区矫正活动的点名,并且严肃批评了部分在参加劳动服务当中懈怠的人员。再者李老师严肃明确了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记录问题,强调了再下一个阶段将会实施新的规定。紧接着新上任的司法所王所长进行了他第一次的公开讲话。其内容主要是围绕着社交人员劳动纪律等展开。并结合自身的工作经历,警醒社区矫正人员如何配合和完成社区矫正工作。然后由新来的陈老师,为社区矫正人员讲读了新的一则读本内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理解和记录。

大学生志愿者方银为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劳动者权利和义务”为主题的普法教育演讲。他指出法律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的权利,也有必须承担的义务。因在座的社区矫正人员都有劳动者的身份,方银同学列出了劳动者面对雇佣时出现的常见问题,并用通俗易懂语言做出法律解释,使在座社区矫正人员加深了对劳动者义务权利的理解。该与社区矫正人员实际生活切实相关的普法宣传,受到了社区矫正人员的热烈欢迎,取得了不错的反响,给志愿者工作极大鼓舞。

新的开始,新的挑战。随着社区矫正活动的推进,我们已经从最初的青涩蜕变为如今的淡定从容。方银同学激动人心的讲课让我们每一个成员都深知自己的义务。心有朝阳,花自芬芳,我们并渴望通过自身的知识力量,为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提供实质的行为。

( 撰稿:高梦洁 终审:吕欢 )

时间: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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