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管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根据中央、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浙江财经大学(以下简称校本部)和学院有关要求和部署,现结合法政分院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校本部和学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全力以赴,坚决做好分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实际行动让上级放心、让社会满意、让全校师生安心。
二、工作目标与原则
(一)目标
按照《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教电〔2020〕35 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浙教办函〔2020〕20号)文件精神制定工作预案,明确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重点举措、预警与应急等内容,采取坚决有力举措,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保证人力、物力、财力配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通过建立健全排查监控体系、加强宣传教育、落实体温监测、通风、消毒、隔离等举措,采取个人防控、分院防控、家庭防控相结合的办法,沉着、科学、有效地防范和应对疫情,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保证分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原则
预防为主。积极宣传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知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管制措施,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强日常监测,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发现可疑情况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
信息畅通。严格信息报告、审核、发布制度,分院安排专人负责院内疫情及相关情况信息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发布工作;保证分院内部,分院与学院之间信息畅通。
快速反应。做好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疫情,反应快速,处理及时。
三、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全力做好分院疫情防控工作,经分院研究决定,成立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疫情防控工作(附件1)。领导小组以分院院长、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其他分院领导任副组长,各系部主任、行政人员等为成员。形成以行政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等业务部门为主导,各系、部协同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以办公室主任、辅导员、各班班长、各寝室寝室长为工作联络员的网格化工作体系,切实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和部署落实。
(二)职责分工
落实各部门职责,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1.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领导分院疫情防控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重大、复杂问题;
(2)研究制定分院应急预案并推进落实,监督检查有关工作进展;
(3)协调对接上级部门,落实政策、资金、人员,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4)根据疫情和上级政策,调整分院有关工作和政策制度;
(5)领导处理疫情突发问题和其他相关工作。
2.各部门职责
(1)行政办公室:研究制定分院疫情防控工作细化实施方案,保障人员经费,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每天报告本单位疫情信息;管控本单位外来活动,监控相关校外人员来校情况,做好信息记录报送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2)行政、学生工作办公室:结合实际做好师生的缺勤情况、健康状况监测,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做好有关记录并及时报告,以便进行跟踪管理。协助职能部门做好易感群体的疏散、隔离和管理,及时与学生家长、教职工家属等有关人员的联络沟通工作,实时更新联系方式,确保紧急情况下联系畅通。
(3)教学办公室:视疫情发展,根据教务管理部门疫情时期教学工作预案,落实线上教学的课程、师资,实施学院“停课不停学”教学工作方案。
四、防控举措
(一)不信谣、不传谣,直面疫情,消除恐慌
掌握科学知识,积极采取防护措施,注意每日官方资讯中的正面信息,特别是事实和数据,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舒缓压力。不道听途说,不信谣、不传谣、不在媒体上传播不实信息,在疫情防控中守初心、担使命。
(二)密切关注身体健康,如有身体不适请及时就医
如果师生曾到过湖北、温州、台州等地区,或接触过从以上地区回来的人员,请自觉居家持续观察自己的健康状况14天,切勿接触别人。如果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医,配合当地疾控部门做好追踪和排查等工作,并向分院报告情况。
(三)分院师生每日报送健康状况
按照学校《关于开通每日师生健康状况申报应用的通知》要求,自2月4日起,全校师生需于每日下午4点前在线通过 “每日一报”微应用,报送每日个人情况。请分院师生积极响应学校的号召,保持通信畅通,并如实准时报告个人情况,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分院师生及时关注学院官微与通知,不提前返校返岗
按照学校《关于寒假期间师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返岗的通知》的要求,我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推迟至3月2日以后,具体开学时间以返校通知为准。在学校未发布正式返校通知前,全院师生不得提前返校。未经批准,不听劝阻擅自返校的,将视情按上级有关政策和学校纪律规定从严处理。非常时期采取非常措施,请大家予以理解支持。
(五)全体行政人员实行“云办公”,确保学院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即日起,全体行政人员确保手机24小时开通,通过电话、网络、视频会议等形式做好“云办公”,确保学院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平稳地开展。
(六)分院师生严格按照上级部门下发的具体通知与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学院各部门针对疫情所调整的具体工作安排请分院师生严格按照上级部门下发的具体通知与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七)分院组建了防疫心理健康咨询工作团队
分院组建了防疫心理健康咨询工作团队,如学院师生在疫情期间有任何相关心理不适的问题,可以直接或通过辅导员联系咨询工作团队。团队志愿者:张朦薇17769617113、郑明武18967378929、吕欢18967378965。
五、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1 月 22 日—2 月9日
1.研究制定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
2.发布疫情预警和宣传教育信息(责任部门:新闻宣传中心、行政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
3.师生健康监测和信息报送(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
4.择机召开防控工作视频推进会(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
(二)第二阶段:2 月 1 0日—3 月 1日
1.做好师生健康监测和信息报送(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
2.落实防控储备物资(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
3.开展分院爱国卫生运动(责任部门:各办公室)。
4.择机召开疫情防控和开学工作专题视频推进会(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
5.排摸开学前师生健康状况,做好各项开学准备(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
(三)第三阶段:3 月 2日后
1.做好师生健康信息监测和动态信息报送工作(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
2.扎实落实本预案及各专项工作方案、细化实施方案,确保平安顺利开学及新学期校园正常秩序。(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
3.妥善处置潜在或出现的疫情,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
4.做好主要防控物资保障(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
5.强化日常防控工作、处置各类突发应急事件(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
6.加强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做好舆情管控工作(责任部门:新闻宣传中心、行政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
7.视疫情发展动态调整教学管理,推进线上线下教学、实验、实训工作衔接,保障正常教学秩序(责任部门:教学办公室)。
附件:
1.《关于成立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任务分解表》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