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财大东〔2017〕162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和《法政分院转专业考核选拔细则》,现将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接收转专业学生考核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映(因居家办公无法使用办公电话),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截止时间:2020年3月9日12:00
联系人:何老师
电子邮箱:154637021@qq.com
法政分院
2020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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