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政学院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浙财大东〔2019〕267号)(以下简称“年度考核办法”)文件精神,考核对象、原则、内容、等次、程序及相关规定按照年度考核办法执行,公正、公平、公开地在各系(部)、行政办公室匿名投票的基础上,经院务委员会讨论,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优秀7人:梁美英、高永志、吕欢、朱春珠、舒振宇、郭美晨、罗今。
合格21人:钱建华、叶延玺、胡碧玮、王洪泽、余羚、周立波、蒋晗华、丁忠锋、章群巧、秦团结、范志华、白云浩、石卷苗、徐冬、张莹、张妮、柳迪、钱璐、郑明武、路雅丽、马羚。
新参加工作不满6个月,组织考核,不确定等次1人:钱潇荣。
公示时间从2022年12月22日至12月24日。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受理地点反映,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J5-513
联系人:叶颖蕊
联系电话:0573-87571210
电子邮箱:7091209@qq.com
法政学院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