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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社学院鼎源法律奖学金初评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4-07-02 10:12:55   阅读:          

根据浙财大东学【2024】10号《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鼎源法律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经学生本人申请,法社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现提出2023-2024学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社学院鼎源法律奖学金初评名单,公示如下:

20法学1班

丁澄澄  孟静波  陶 红  朱 源  郭启弘 罗 琦  潘星兆 何梦想 莫雯卿 

邢彦佳  钱振纲  陈晨昕    

20法学2班

陈贤国 汪陈涵 沈珈羽 卓佳颖 郑宇思  杨荣威  袁 丛  王浩言 武恩洲 

陈 彤  钟凌晨 翁 赫 孟宪竹 孙梓钧  徐加炜  陶家乐 朱恺旻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请于7月4日下午4:00前,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院办公室反映。

受理部门: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叶颖蕊

联系电话:13093712002

电子邮箱:7091209@qq.com ,办公室地址:J5-509,电话:87571214。

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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