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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成立心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24-11-15 10:28:20   阅读:          

各系、部,各班级:

为响应国家对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视,提升我院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增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的专业性与系统性,经学院研究决定,特成立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心理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叶颖蕊

副组长:邵培樟、梁美英

成员:马羚阮娉婷、林洁、王沛雯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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