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社区矫正法》,该法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在我国首部《社区矫正法》即将实施之际,6月12日下午,我院法律系主任梁美英老师受邀为海宁市司法局作主题为《社区矫正法立法目的与内容解读》的专题讲座。讲座由海宁市司法局王晓清副局长主持,海宁市司法局局长张伟峰、副局长夏洲娜,社区矫正科、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矫正社工、社区干部、党员志愿者等60余人参加了讲座。
梁老师首先从立法背景出发,对《社区矫正法》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这五方面的立法目的进行了层层剖析。接着,梁老师从总体的章节体系架构,以及具体内容设置上与《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差异这两个层面对《社区矫正法》的立法体系与内容进行了解读。最后,梁老师对此次社区矫正立法的创新之处进行提炼,讲解了《社区矫正法》注重社会关系修复和矫正对象再社会化、明确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两大核心任务、鼓励多元社会力量参与、充分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提高社区矫正信息化水平与推动信息共享、强调分类管理和个别化矫正、专章特别规定未成年人社区矫正这七大立法亮点。
6月11日,王晓清副局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郭勇忠大队长、海宁市紫薇社会工作服务站徐建国站长一行来我院进行工作商谈和对接。我院邵培樟院长带领社会工作系主任舒振宇、副主任张朦薇,法律系主任梁美英进行了接待,并陪同王晓清副局长一行走访考察了我院社会工作实验室。双方就合作共建“海宁市社区矫正理论与实践中心”相关事宜进行了热烈讨论,并就合作模式与合作内容达成了初步共识。据悉, “海宁市社区矫正理论与实践中心”将于本月底在我院挂牌成立。这有利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理论与司法实践的双向互动,助力我院司法社工人才培养。
我院与海宁市司法局自2015年6月建立全面战略合作,近年来在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师资互聘、干部培训、志愿服务、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多方面进行了极富特色、卓有成效的校地合作。
(撰稿:梁美英; 终审:邵培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