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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法学院院长杨道波教授应法政学院慈善法治与社会治理学科团队邀请做客“东方·思想汇”讲座
时间:2020-07-31 22:31:34   阅读:          

2020年7月31日19:00点,由我院承办的“东方·思享汇”之应用型学科建设系列学术讲座第八讲按时上线。“慈善法治与社会治理”学科团队邀请聊城大学法学院院长、聊城大学公益慈善与社会创新研究院院长、聊城大学慈善法研究所主任杨道波教授展开主题为“慈善法中的公益:范畴与实现”的讲座。法政学院慈善法治与社会治理学科团队成员、法政学院社会工作系副主任张朦薇老师主持了本次讲座。东方学院师生及外校研究人员共105人聆听了本次讲座,并与杨道波教授展开了热切的学术交流。

本次讲座,杨道波教授主要围绕慈善法的基石——慈善法中的公益展开。首先,杨教授回顾了公共利益嵌入慈善法的历程,从早英国时期以慈善目的为基础的公益假定时期,到公益检测取代公益假定的公益嵌入慈善法时期两阶段,为慈善法中的公共利益认定奠定了基础。接着,杨教授讲解了慈善法中的公共利益判断与规制,介绍了英国公共利益的判断要素、其他国家慈善法中公共利益判断的特殊情形、以及公共利益的反向规制。最后,杨教授对中国慈善法中的公共利益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杨教授介绍了我国早期公益法中对公益的假定、以及《慈善法》中对慈善活动的概念界定与对公共利益的界定,也提出了官方释义理解的慈善活动面临的问题和困境,因此,我国慈善法公共利益实现可从理念转换、制度完善两条路径来实现。

在互动交流环节,韩娟老师从专业角度就公共利益在实践中的界定问题与杨教授进行了探讨。杨教授回应为更好在实践中界定此概念,应当在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设立、运营和监管等环节进行把关,主管部门应当有成熟的指引对备案、登记以及年报进行规范和监督,尤其是倡导将公共利益报告作为年报的一部分进行监管。

杨道波教授的讲座融汇了多年的学术成果,结合古今中外理论,又立足于我国《慈善法》的颁布与实施现状,为更好完善法律提出了专业的见解,让我院慈善法治与社会治理学科建设团队教师受益匪浅,也为团队提供了更多的研究思路。




    杨道波教授简介

    杨道波,法学博士,聊城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聊城大学公益慈善与社会创新研究院院长、聊城大学慈善法研究所主任,2016年获评第三届“山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自2005年起致力于非营利组织与慈善法治研究,围绕该方向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4部,合著2部,合作出版译著1部。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中国博士后基金项目1项,山东社科规划项目1项,民政部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研究项目1项。成果分别获得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励1项、二等奖 2项、一等奖1项。先后兼任山东省人民政府首期法律专家库成员、聊城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山东省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等。


(撰稿:张朦薇;初审:韩娟;终审:邵培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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