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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教师带领学生赴海宁市人民法院开展实践教学
时间:2023-11-30 10:55:55   阅读:          

为实现我院高素质应用技术型法律人才培养目标,提高法学专业学生法律实务能力,推进《劳动法》课程的教学与建设工作,践行新时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使命,1129日下午,法律系教师韩娟带领法学专业21级同学赴海宁市人民法院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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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全体师生观摩了案件庭审。本次审理的案件为劳动纠纷案,由法官独任审判,采用简易程序审理。下午两点半,案件在海宁市人民法院一号审判庭正式开庭审理。在庭审中,有条不紊地进行了身份信息核实、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最后陈述等法定审理程序,最后在原被告双方同意后法庭宣布择期调解并休庭,若调解不成则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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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21级学生本学期已学习了《劳动法》课程理论教学部分内容,未来几周即将进行课程实训,本次庭审观摩使同学们从程序和实体层面对所学知识有了更好的理解和掌握,为后续实践教学的开展奠定良好基础,同学们纷纷感叹观摩真实案例的庭审是一个很好的学习机会,受益匪浅。

随后在法院工作人员的热情带领下,同学们依次参观了海宁市人民法院的立案大厅、“四理”释明疏导中心、刑事法庭、执行服务中心,感受了法院严肃的工作氛围和专业化的司法服务。此次法院之行,为21级法学专业的同学们打开了一道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法律之门,增强了同学们日后要公正严谨从事法律工作的信念,更将法治精神融入到了同学们的思想之中,意义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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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素质应用型法学人才离不开司(司法机关)校深度合作的协同育人平台及社会各界资源的支持,本次庭审观摩是我院与海宁市人民法院校地合作、产教融合不断深化的成果。后续,包括《劳动法》课程在内的法律系相关课程,还将继续创造条件、链接资源,让同学们通过实践教学提升法律实务能力,引导同学们形成良好法律人格、法律价值观与职业素养。

(撰稿:郑明武       审核: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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