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政分院2016级学生各班:
根据学院教学计划的安排,2016级本科各专业学生在2018年暑假进行阶段实习。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阶段实习的目的和要求
1.通过阶段实习,使学生了解社会、接触实际工作岗位,了解实习单位的组织架构、部门职能、岗位职责等相关信息,了解业务处理流程。进一步掌握专业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提高运用所学专业理论知识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通过阶段实习,培养学生调查研究的能力,为撰写学年论文、毕业论文(设计)打好基础。
3.通过撰写实习报告,引导学生运用学科课程知识进行分析与思考,进一步锻炼学生的应用写作能力。
二、阶段实习的组织与管理
1.分院各系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结合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的具体要求,指导学生全面系统地进行学科基础内容的实习。
2.各综合导师应指导学生根据各专业的性质、特点和要求,确定具体的实习内容,拟订实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3.2016级学生阶段实习可以安排在2018年暑期,时间不少于四周;也可以在分院的统一组织安排下,参加校外实习基地的集中实习。
三、阶段实习形式
1.采用分散实习的方式或者集中实习的方式。
2.实习的单位应该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要求的管理制度规范、业务内容比较齐全的单位。
四、阶段实习的指导
1.分院对实习工作进行全面负责。各系具体负责阶段实习手册、实习报告的检查工作。
2.各综合导师应加强对学生选择实习单位的指导和管理,掌握实习单位的情况。按照实习要求完成指导任务,定期与实习学生进行双向沟通,指导与督促学生按计划进行实习,指导学生解决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3.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指导与监督力度,在实习过程中,建议各系选派一定数量的老师对实习学生进行巡回指导和监督,向实习单位了解实习生的情况,听取实习单位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阶段实习大纲
学生应按各专业阶段实习大纲要求完成阶段实习。
六、阶段实习手册
阶段实习手册是指导、安排学生实习、记录实习内容、进行实习考核的基本教学文件。学生需按实习进度记录实习内容,实习结束后由校内外指导教师完成对学生的实习考核。阶段实习手册每生一册,需学生自行从教务内网下载填写。法政分院阶段实习手册见附件1。
七、阶段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是学生对阶段实习的系统性总结,是考核学生实习效果的基本依据。实习报告应包括实习单位介绍、实习主要过程、实习主要内容、实习中的主要收获和体会,要求对问题有一定的分析,文字简短明确流畅,按阶段实习大纲中的具体要求完成阶段实习报告。
八、阶段实习学生守则
1.自觉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遵守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单位的安排,以良好的状态和饱满的热情投入阶段实习。
2.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因故不能出勤者,应提前向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和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请假。
3.虚心向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学习,积极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的有关活动。
4.应按阶段实习大纲和阶段实习计划的要求,认真学习,努力工作,做好阶段实习记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阶段实习报告。
5.对无故不参加阶段实习者,按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不予毕业。
九、学生阶段实习流程
1.学生应凭实习介绍信联系实习单位、参加阶段实习。
2.学生联系好实习单位后应将《实习单位联系情况反馈表》送(寄)交给学校阶段实习指导教师,同时应将实习期间的联系方法告知学校实习指导教师。
3.按阶段实习大纲的要求,认真完成阶段实习规定的各项任务,并以周记形式详细记录每周实习的主要内容及实习任务的完成情况。实习期间应定期向学校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
4.阶段实习结束时,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在鉴定表上做出书面评定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5.实习结束后,完成阶段实习报告。实习报告中应包括实习单位介绍、实习主要过程、实习主要内容、实习中的主要收获和体会,要求对问题有一定的分析,文字简短明确流畅。
6.按规定时间把阶段实习手册、实习报告交分院,作为学生阶段实习的考评依据。
附件1:法政分院阶段实习手册.doc
附件2:阶段实习报告封面撰写规范.doc
附件3:阶段实习报告撰写规范.doc
附件4: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联系实习介绍信.doc
附件5:实习单位联系情况反馈表.doc
2018年5月14日